感染和免疫
在正常妊娠期细胞免疫功能处于抑制状态,因此妊娠期某些感染性疾病的发病率增加、病情加重。
真菌感染:念珠菌性阴道炎的发病率在妊娠期增多10~20倍,且较难控制,念珠菌可通过分娩过程感染给新生儿。
麻风:由于妊娠、生产、产后免疫状态的变化,1/3以上的麻风患者病情加重,麻风反应发生率增加。由于免疫反应性下降,治疗时易出现药物抵抗。抗麻风药物沙利度胺因有致畸胎作用,不能用于孕妇,氯法齐明与不明原因的胎儿死亡有关。
病毒感染:风疹、水痘、单纯疱疹等均可发生于孕妇,并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以致发生胎儿畸形等。妊娠期尖锐湿疣可迅速增生,产生巨大的赘疣阻塞产道。生殖器疣和疱疹病毒均可通过生产过程感染给新生儿。如疱疹病毒感染给低体重新生儿,可导致患儿死亡。鲍温样丘疹病可于妊娠期首发或加重。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妊娠可促使AIDS症状加重,易发生条件致病菌感染,如卡氏肺囊虫肺炎、李司忒菌病,常导致孕妇死亡。而非孕妇AIDS患者发生条件致病菌感染,其恢复率高于70%,此现象提示妊娠期的免疫抑制状态使HIV感染加重。Kaposi肉瘤也见于妊娠期AIDS。
孕妇患AIDS对胎儿有破坏性影响,婴儿AIDS发病率极高。AIDS孕妇所生的AIDS或AIDS相关综合征患儿可出现畸形综合征,其特征为小头、眼距过宽、方颅、扁鼻梁、矮鼻、斜视、青色巩膜和厚唇等。
自身免疫性疾病
皮肤型红斑狼疮几乎不受妊娠的影响。系统性红斑狼疮(SLE)能显著增加妊娠并发症,胎儿、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病情活动期妊娠大约有50%的患者在孕期病情加重,多出现在妊娠后半期,少数可导致死亡或发生持久性肾损害。妊娠前病情缓解3个月以上、无明显肾病和心脏病的孕妇可很好地耐受妊娠。SLE对胎儿的影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有关,16%~37%的孕妇可发生早产,自发性流产的发生率是正常人的2~4倍。新生儿红斑狼疮常见于母亲循环抗Ro抗体阳性者所生的婴儿,表现为环形红斑、先天性心脏房室传导阻滞等,详见本篇第十二章结缔组织病。
妊娠对多数系统性硬皮病无影响,部分患者病情可好转,少数患者可出现进行性肾衰竭、高血压和先兆子痫,导致流产或孕妇死亡。
妊娠对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的影响不一。少数患者病情加重。可发生流产、早产和死产。
代谢性疾病
妊娠对迟发性皮肤卟啉病的影响结论不一致。有些孕妇几乎无问题,有些孕妇出现临床症状、生物化学指标的恶化,并与雌激素的生理性升高相平行。
肠病性肢端皮炎患者在妊娠期常常病情加重。
结缔组织缺陷性疾病
Ⅰ型、Ⅱ型Ehlers-Danlos综合征患者在妊娠期、产后常出现出血、伤口愈合迟缓、子宫破裂。患者应尽可能避免妊娠。
弹性纤维性假黄瘤患者在妊娠时出现血管病变加重,如严重胃肠道出血、反复鼻出血等,还可出现胎盘异常、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肿瘤
恶性黑素瘤:有报道妊娠期发生恶性黑素瘤,且预后不良。但一份美国的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恶性黑素瘤与妊娠、其他激素因子无明显相关性。
神经纤维瘤:可于妊娠时首发或原有损害增多、扩大。有报道妊娠时神经纤维瘤患者出现大血管破裂和高血压并发症。
蕈样肉芽肿:可于妊娠期加重。
朗格汉斯细胞型组织细胞增生病的良性局限型一嗜酸性肉芽肿可于妊娠期加重。
其他皮肤病
特应性皮炎:妊娠期可缓解,部分患者可病情加重。产后哺乳可引发乳头湿疹,常接触洗涤剂可使手部湿疹加重。
银屑病:妊娠与银屑病的关系统计分析表明,多数患者(76.7%)在妊娠过程中病情会有变化,63.3%的患者妊娠期病情有所减轻,87.7%的患者分娩后病情有所加重,多出现在分娩后4个月内。研究者认为是妊娠时雌激素、孕激素的变化导致了免疫监视状态的变化。
痤疮:妊娠期可缓解,偶尔可加重。
多形红斑:妊娠可诱发此病。
可变性红斑角化病:妊娠期可明显恶化。